上海181平精装修,只要65万?中介坦言:假的,是为了流量!平台为何不管?“花钱了呀”

汽车常识作者:wang1232024-12-03更新:

“短视频平台上刷到上海精装修房,

65万拎包入住。

预约了看房,结果是假的!”

小柏(化名)近日联系解放日报·上观新闻“民声直通车”栏目,对几天前的遭遇愤愤不平。刚跟中介见面,对方就告诉小柏,平台上发布的房源都是假的,随后竟要把小柏带去看外省市的楼盘。

记者在各大平台搜索,发现类似的超低价房源信息真不少,若是虚假信息,为何没人管?

超低价房要么有问题,要么不存在

某短视频平台上,“上海新房咨询小雅”两天前刚发布了一条视频,内容是一套“松江区181平方米精装修四房两厅”,封面页硕大的字体写道“总价65万”。随着视频播放,精致典雅的风格,大气高端的橱柜,宽敞的空间,再加上如此低廉的总价,让观看者很难不喜欢这套房子。在视频的文字介绍中,还有“真实房源”四个字。记者“上钩”了,私信问发布者如何看房,不久后收到回复,“留个微信给您看详细资料”。留下联系方式后不一会儿,微信上便弹出了两个添加申请。一个叫“晓晓房产总代理”,另一个叫“梦琪”,翻看他们的朋友圈,大量房源信息,“上海80万96平三房两厅”“枫泾总价60万买92平”……

视频平台上的房源视频。

短视频平台上,像“小雅”这样的超低价房源信息发布者还有很多,他们粉丝数量不算高,但视频发布频次很高。

11月26日,记者分别与三位通过短视频平台超低价房源信息联系到的中介人员相约看房。第一位中介称直接让一名女房东联系记者。女房东说自己的房子有50多平方,市场价为150万元左右,但由于该房产在其前夫名下,并且贷款还没还清,所以买家只要一次性付清68万元即可成交。不过买家付完全款还拿不到房产证,待其前夫将房贷还清后才能将房产过户到买家名下。至于何时还清,房东并未给出准确的答复。

第二位中介把记者带到了九亭镇恒江路8号的“elife生活公寓”,该小区距九亭地铁站有3.7公里,步行需要50分钟。记者了解后发现,该小区有四栋楼,但都不是独立产权房,而是集体产权房,产权年限只有50年,与中介在短视频平台上的介绍相差很大。中介坦言,自己的短视频存在夸大的成分,但只有这样才会有流量,可以先把客户吸引过来,再带客户看其他房源,完成基本的带看指标。如果完不成带看指标,公司就会扣其底薪。该中介称,这是行业内的潜规则,短视频平台上大量的超低价房源视频或多或少都会夸大,且中介们不会用公司的官方账号发布,而是用自己的个人账号发布,自己和同事们人均都有一两个号,大家每天都在拍视频、传视频,个人账号上发布的房源视频,内容都可以随便写,公司不会管的。

左图:中介宣传的九亭地铁口总价60万元独立产权房,产权年限70年。右图:记者实地探访,实为“elife生活公寓”,距九亭地铁站3.7公里,为集体产权房,产权年限50年,总价50-60万元。

第三位中介则表示九亭的房源都已经卖掉了,然后把记者带到了松江大学城附近,推荐了几套100万元左右的房子。当记者表示已经了解了中介们的“套路”后,这位中介便不再遮掩,明确表示九亭地铁口附近的房源,单价都在2万元至4万元左右,根本不存在单价1万元以内的独立产权房。

“网上的都是假的”,但不会有人管

网络平台上的虚假房源内容铺天盖地,仅凭个别中介建小号发布显然无法达到曝光规模,其余的都是谁创作的?背后有何利益关系?

11月27日,一位自称松江万达广场附近某房产中介公司门店的人小李(化名)电话联系记者推介时透露了其中套路。

电话中,小李直接说,“它这个视频是发布的广告,(视频发布者)是我们花钱请的。写的总价65万,其实是首付。”据称,房子是二手的,在松江泗泾镇,总价400多万,而最便宜的位于金山的一处房产总价也要130万。记者质问,为什么视频中要谎称总价65万?对方辩称,“广告就是这样打的。”

“梦琪”的朋友圈内容。

取得小李信任后,他慢慢道出了推广的底细。“我们有专门的市场部在对接,是按季度打钱,做长期合作的,单个平台一个月几万块吧!”“就像你刷到的抖音、小红书、视频号、朋友圈的广告,都是我们(网络推广)做的。”小李表示,请“网络推广团队”发这些视频是为了引流,即便客户了解实际情况后,“我们也可以给他们介绍别的项目呀!”他还提到,在平台上,他们能做到精准投流,对年纪过大或过小的用户,都有机制筛选掉,“你经常看哪个板块,我们就会给你推哪个板块的房子。”

“我这样跟你说吧,你在网上的所有(平台房源内容)咨询的都是假的,都是引流的。不论抖音、小红书、视频号,都是一样的,后面都有专业的团队在运作。”小李表示其合作的网络推广团队十分强大,除了发布大量虚假房源视频广告外,还在某些平台能达到房源信息“垄断”,“只要刷到的,都是我们的。”记者追问,平台不治理、不删除吗?小李语气中带着骄傲,“花钱了呀!我花钱了,它就不会被封掉。”“一个账号花十几万,你说它能违规吗?”

记者再问,“这属于虚假宣传了吧?”小李并不否认,“嗯,对!”

小柏向中介支付的买房定金,收款方是上海东霏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律师:可被认定为广告

记者发现,多年来,上海乃至全国各地,对虚假房源信息发布的整治执法从未停止,但多针对的是具体的房产经纪公司,或房产信息发布较为集中的专注房产交易的线上信息平台、主流网站。依照房地产经纪的相关管理办法,针对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房源信息审核把关不严、房源真实性核实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都有整治。

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大量流量往社交平台集中。在这些平台上,涉及房产信息相关内容的曝光量不低于专业、集中的传统平台或官方网页。可监管上似乎陷入了空白地带:带有相关房产信息的网络视频究竟算什么?应该界定为房源信息,还是广告?平台是否有监管责任,该依照什么法规、标准管理?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邢鑫表示,根据《广告法》的定义,“本法所称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则这样定义:“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广告,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出租、项目转让以及其他房地产项目介绍的广告。”邢鑫认为,此类网络房源信息可以被认定为广告。

邢鑫说,对虚假房源广告,有相关规章制度约束,以保障消费者进行投诉、要求赔偿的权利。邢鑫告诉记者,《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发布广告,《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他提示,消费者可以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第二十五条,对存在以隐瞒、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的,房产中介公司及业务人员,向当地房管部门,据实进行投诉;若核实无误的话,涉事的中介人员将会被行政处罚。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虚假房源信息怎可如此嚣张、肆无忌惮?针对出现的新套路,相关部门、平台方应当出重拳予以打击。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原创稿件,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作者:郑朕 白璐

微信编辑:安通

校对: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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