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家民营国家森林公园拟被撤销“自然保护地”,因红线范围等问题未解决

新车上市作者:wang1232024-12-12更新:

因全国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全国首家民营国家级森林公园——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被公示撤销自然保护地资质。公园方面回应称,已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该公园所在地东莞市相关部门人士向澎湃新闻表示,公园设立的前提条件是红线范围明确,权属没有争议,但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一直没能解决上述问题,政府部门曾多次发文让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未果后只能如实上报。

该人士还称,若广东观音山国家级森林公园被撤销自然保护地资质,以后也仍然是一个公园,生态保护不会改变。

公园内景色。 本文图片均来自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官网

首家民营国家级森林公园被公示撤销自然保护地资质

今年10月15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就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公示的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清单中,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整合优化调整结果为“撤销”,引起关注。该公园2005年12月成为全国首家获批准设立的民营国家级森林公园。

据媒体报道,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地处粤港澳大湾区的中心位置,位于东莞市樟木头镇境内,拥有全东莞最大的原始次生林,动植物资源丰富,园内现有1000多种植物,有兽类、飞鸟类、甲壳类、昆虫类等300多种动物。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主任陈景玉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东莞作为“双万城市”(GDP超过万亿,常住人口超过千万),拥有一座国家森林公园的标杆意义尤为重要。“多年来,该公园凭借自身力量,积极投身于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以及林下环境改造等工作中,从未向政府部门申请过任何经费支持。不仅如此,它还为政府贡献了接近一亿元的税收。今年,该公园的游客接待量更是突破了100万人次。”陈景玉说。

此次发布的《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清单》显示,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在整合优化前面积为617.66公顷,整合优化的结果为“撤销”,调出总面积617.66公顷。

根据清单,整合优化结果分为保留、转型、降级、被并、拆分、撤销等6种类型。调出指原在自然保护地内,整合后不在自然保护地内。

陈景玉担心,自然保护地的资质被撤销后,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也将被摘牌,森林保护级别由此会降低,管护区里面的滥砍滥伐行为将更加肆无忌惮。

陈景玉告诉澎湃新闻,在前述公示发布的第三天,公园管理方已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希望能够保留自然保护地这项资质,但截至目前尚未收到答复。

官方:被调出因“红线范围不明确”等

澎湃新闻注意到,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被公示调出自然保护地,此前已有预兆。2021年12月,由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林业局联合发布的《广东省自然保护地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广东规划)就明确称,拟不再保留的142处自然保护地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自然公园、湿地自然公园三类,其中国家级1处为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其余均为市县级自然保护地。

撤销的自然保护地多为无规划范围、无功能分区、无管理机构,无法实际落地管理。此外,这些自然保护地内人类活动影响较大,区域内存在大面积的村庄、永久基本农田、集体人工商品林,资源保护价值较低,不具备原生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特征,无明确保护对象;撤销的自然公园多为存在较多的城镇建成区、村庄等人为活动矛盾点,对问题点位进行核查处理后,余下的自然公园破碎化严重,生态资源完整性不复存在,保护价值偏低。

东莞市相关部门人士向澎湃新闻表示,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情况公示后,目前还未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红线范围不明确,历史遗留问题不能解决。”谈及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拟被调出的原因,这名人士称公园设立的前提条件是红线范围明确,权属没有争议,但园方一直没能解决该问题,政府部门曾多次发文让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未果后只能如实上报。

上述人士还称,如广东观音山国家级森林公园被撤销自然保护地资质,以后也仍然是一个公园,保护生态的职责永远不变,两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本次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有何背景?

公开资料显示,自然保护地是由各级政府依法划定或确认,对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及其所承载的自然资源、生态功能和文化价值实施长期保护的陆域或海域。

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依据管理目标与效能并借鉴国际经验,将自然保护地按生态价值和保护强度高低依次分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三大类。

2020年以来,为稳妥解决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范围不清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矛盾冲突,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会同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并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三区三线”划定等工作协同推进。今年7月,形成《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此次公示的《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情况》显示,整合优化后,全国共有自然保护地6736处,总面积18523.61万公顷。其中,国家公园5个,原国家公园试点区5个,自然保护区1527个。此外,还有各种风景名胜区、海洋公园、森林公园、沙漠(石漠)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保护地形式。

整合优化依据规则从现有自然保护地范围内调出部分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矿业权、人工商品林、城镇村、开发区、项目及其他各类空间矛盾冲突共计1404.03万公顷,将1725.66万公顷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海洋等生态空间调入自然保护地范围。

《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 年)》中提出,我国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将于2025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