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领取“188万扶贫款”被拘
来源:九江公安
天降“国家扶贫款补助”
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只需你帮忙“走流水”
就能“免费领取188万扶贫款”
真的会轮到你吗?
这是假的!!
别信!别信!别信!
近日
修水县两男子因财迷心窍
被诈骗分子精心包装的
“免费领取扶贫款”虚假信息迷惑
沦为电诈“工具人”
涉嫌“两卡”违法犯罪
12月3日晚19时许
修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接到上级线索指令
称修水男子甘某、瞿某
存在非法出借银行账户
帮助诈骗分子洗钱的嫌疑
接到指令后
民警通过进一步分析研判
随即传唤二人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
11月28日和29日
甘某、瞿某先后收到一陌生快递
打开后发现里面有两份文件
内容是关于国家专项扶贫资金发放政策
其中有一份中央财政部下发的“红头文件”
上面赫然印着“免费领取188万扶贫款”
看到如此“官方”的文件
二人“心动”了
于是通过扫描文件上的二维码
下载安装了一款名为“中国扶贫基金”的APP
随后
“扶贫专员”联系了甘某、瞿某
称需提供一个名下能正常使用的银行账户
便可领取“扶贫款”
当甘某、瞿某提供银行账户后
对方却表示
该银行卡额度太低
需要先包装流水提高额度
同时也能提高扶贫额度
待其银行卡符合发放资质后
正式发放第一笔扶贫补助款
二人心中虽有怀疑
收到的“扶贫款”可能会有问题
但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
二人决定还是铤而走险
甘某、瞿某便按“扶贫专员”的要求
提供了身份证、银行卡账户等信息
没多久
二人账户分别收到了
“扶贫款”9万元和10.7万元
“扶贫专员”又指示二人
到附近指定银行将“扶贫款”取现
再汇入指定账户内
然而一系列操作后
甘某、瞿某没等来自己的“扶贫款”
等来的却是公安机关的传唤
目前
犯罪嫌疑人甘某、瞿某
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第三十八条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九江警方提醒
扶贫政策的落实和发布
必须以官方信息为准
不要轻易接听陌生来电
添加陌生人好友
点击未知链接
妥善保管好自己的
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
不得出租、出借、出售
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
切莫贪图小利
沦为犯罪团伙的“帮凶”
素材来源:修水公安